日前,《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发布,西安市将力争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操作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最优城市。
《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西安市将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逐步实现我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30个(小型项目20个、工业项目15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80个(小型项目57个、工业项目4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50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
西安市还精简了部分事项,取消10个审批(前置)事项,分别是:建设项目报建、房地产开发条件核准、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城建费用缴纳证书、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公示、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
将9个审批事项合并为4个,分别是:“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许可、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许可”合并为“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最高限价备案”合并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人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核”合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