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方案"未批先建"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1.1水土保持方案定义:
水土保持方案是针对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一种方案。
1.2属于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1.3法律依据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法律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1.4责任: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5具体处罚:
①违法情节程度比较轻微:及占地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二公顷以下,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违法情节程度一般:占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五公顷以下,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违法情节较重:占地面积五公顷以上十公顷以下,处二十五万元以上三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④违法情节严重:占地面积十公顷以上,处三十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