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如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我省如何建立“1+3+13+X”的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体系?
我省如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我省将全省行政区域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1381个,确定相应管控要求和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划分优先保护单元895个,面积8.4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1.2%,主要分布在秦巴山区、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突出空间布局约束,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活动,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划分重点管控单元 406 个,面积4.8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72%,主要分布在关中平原、陕北能源重化工产业聚集区、陕南重点城镇区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减排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划分一般管控单元80个,面积7.2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35.08%。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我省如何建立”1+3+13+X“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 三线一单”最终落地应用,就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我省构建了符合实际情况、宏观微观并重的“1+3+13+X”的清单体系,“1 、3 、13”分别为省级清单、区域清单、市级清单、“X“为管控单元 清单。
1个省级清单适用整个省域,体现生态环境管控的基础性要求。3个重点区域清单分别适用关中、陕北、陕南三个片区,体现生态环境管控的地域性要求。
13个市级清单适用各市(区)行政区域,体现生态环境管控的适用性要求。
X个(现为1381个 )管控单元准入清单适用于具体管控单元,体现生态环境管控的落地性要求。